法律问答

单方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和财产伤害,只是自己车辆受损,交警可以扣押车辆吗?

2020-02-01 18:49: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被人蓄意损坏,保险公司不赔偿。
      车辆的受损属于第三方人为故意打砸导致,不属于保险责任范畴。
      车损险的赔付范围在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第五条和第十条进行明确的列明,人为损坏造成的车损不在列明责任范围内。
      下列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二)因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的约定范围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三)因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但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驾驶保险车辆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提供的指定驾驶人信息不真实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四)因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五)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因被保险人如不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而增加的免赔金额;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因原配的全套车钥匙缺失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六)根据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
  • 情况下不需要,如果停车地点是属于营业企业就需要缴纳。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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