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名16岁的男孩因请假和帮助朋友在学校打架而被误杀。是凶手被判处监禁或死刑或其他刑罚,以及可以支付多少民事赔偿,都有那些赔偿。打架的都是16岁以下的青少年。

暴力伤害
2020-02-01 19:09: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杀人罪名,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可能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构成本罪,客观上需要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主观上行为人是出于故意。
      故意杀人罪判多少年?  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故意杀人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第二,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  第三,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前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 坐牢期间打架是否会延长出狱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来了分析:如果因打架而致造成对方轻伤以上伤情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要由法院进行判刑,并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期会加长,当然也就比原判的收监服刑时间要长。如果在监狱内打架不构成犯罪的,则应由监狱方进行管教,但不会影响到原判的刑期,在原判刑期到期后仍会按期释放,不会因此而延长出狱时间。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