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祖父母的一个儿子,也就是我父亲,和三个女儿,也就是我婶婶和祖母去世了。爷爷的存折和其他财产都存放在我父亲那里。后来,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阿姨带着爷爷去报案,把财产转移了,但是阿姨和他们不愿意赡养老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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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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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赡养老人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可能会
丧失继承权,但需要一定证据。 《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
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
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可以订
立遗嘱。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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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
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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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老人应子女不赡养起诉法院的,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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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