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2015年6月退休了,原合资企业2006年放弃了自己的养老保险退休时间我可以得到独生子女的费用?

2020-02-02 01:56: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参保对象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和退休条件,向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办理退休手续,从办理次月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退休审批流程:  
    1.职工本人向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单位填写《常州市企业职工退休(职)呈报表》并由职工本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主管部门签章同意;  
    3.单位填写《关于对等名职工退休(职)申报情况公示》、《职工退休(职)申报表》和《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职)申报表》并张榜公布5个工作日;  
    4.单位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常州市企业职工退休(职)呈报表》到社保中心打印《常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单》;  
    5.单位携带《常州市企业职工退休(职)呈报表》、《常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单》、《职工退休(职)申报表》和《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职)申报表》、《企业职工调整工资情况表》、女职工合同书、职工优异待遇资料到养老保险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6.单位填写《职工退休(职)审批情况公告》、《职工退休(职)审批公示情况表》和《职工退休(职)审批情况表》张榜公布5个工作日后,到社保中心支付科办理退休支付手续。相关表格可从各地劳动保障网下载。
  • 当事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待达到退休年龄直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经济能力允许,本人不愿因此少缴费年限,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缴费。《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养老保险中断的可以自己去社保中心补交,也可以等找到新工作时新单位帮忙处理,直接找人事处理就行。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
    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0/2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因此当事人可以选择补,也可以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 对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的领取,各个省份、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尽相同。例如山东省的计划生育条例规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更多内容下面   企业退休人员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   一般来说,正常经营企业的退休职工,向所在企业提出;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企业的退休职工,向清算组提出;已破产企业、无主管部门困难企业奖励对象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奖励对象,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   以下是各地相关法律规定:   
    一、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二、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三、广东企业退休人员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上海企业退休人员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企业、事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公民都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时,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明确规定,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奖励:   
    (一)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   
    (三)在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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