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如 爸爸妈妈彼此全是重病??花销极大??无劳动者工作能力??可是有儿有女??能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吗

2020-02-02 06:5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纠纷是必须先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先协商,协商不成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仲裁,仲裁不服,提起诉讼。 协商,调解都不是必经程序,但仲裁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
    法条原文如下供参考: 劳动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一)个人申请: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申请人(户主)通过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以下证明: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残疾证等其它相关证明。  
    (二)社区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签署意见,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并张榜公布。  
    (三)街道办事处或镇(乡)审核: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核实、公示后签署意见,并附申请对象的申请书、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原始证明及有关材料,报县(区)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县(区)民政部门审批:县(区)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夫妻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后,另一方应当对其进行扶养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所谓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主要是夫妻之 间相互为对方提供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扶助,以此来维持 日常的生活。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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