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这样的,我昨天去有摄影店,当时是有个99元的活动,我就去看了,去了之后,她就一直在讲其他套餐,然后就说到一个1898元的套餐,然后说因为活动的原因可以给我减1000元钱,就是898,接着就说,她们可以帮我找个人一起拍,就可以再减200,然后,剩下的698块钱,我和另外一个人,一人一半,然后,她就去拿POS机了,我想说付698的一半,也可以,结果一刷完,她跟我说是七百块钱,然后就直接扣了七百块钱,接着她又跟我讲,看在我这么可爱的份上,还可以送你一套服装啥的,我想也行,然后,她又拿着POS机过来,让我再付299块钱,但是这次没交那299块钱,她就跟我说一些事项,说不能以任何要求退还,转让及更改他人使用,一经确认不退不换,但她讲的时候,我在想其他事情,所以,我并不知道有这些事项,然后,她就拿合同让我签字了,然后我离开后就觉得不对,就跟她说,我想退了,哪怕是赔付违约金都可以,但她们说什么都不退,请问我该怎么做,她们才能同意退款?

2020-02-02 07:26:3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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