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合理丈夫签了我的名字,不合理有效吗?

2020-02-02 08:5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实际情况欠工程款,有欠条,债务人拒绝支付欠款的,双方协商无效,由于此类争议属于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然拒绝偿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否有效需要看未成年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未成年人在十周岁以下的话,该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写欠条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欠条自然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未成年人在十周岁以上的话,那么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此时如果欠条的内容是他所能单独承担的,那么该民事活动属于有效民事活动,欠条是有效的。
    但是欠条的内容不是他所能承担的而需要监护人的支持的话,那么该欠条如果没有监护人的同意而签下的话,是属于无效的民事活动。欠条也认定无效。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 欠条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欠款人未在欠条上签字确认;
    第二,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欠款事实;
    第三,债务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有的债务人原本就有意要逃避债务,在打欠条时,故意找人代写。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
    所以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如欠条为打印稿,在欠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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