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当上门女婿,把户籍入迁女性,假如离了婚,他家阻拦户籍,我该如何处理

2020-02-02 10:18: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一方不迁户口的可以要求赔偿金:公民办理离婚以后,若配偶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情况下,户籍所在地户主是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以及夫妻的离婚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把其办理迁出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因此小孩的监护权和户口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 结婚后,要将女方户口迁往男方,没有什么费用,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递交申请: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以“夫妻投靠”为由,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申请,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   
    (2)迁出户口:带上有效证件和准迁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   
    (3)落上户口:带上有效证件和户口迁移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在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如果是一个派出所管辖,直接办理户口迁移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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