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休假后,有一天要满足一个月提前离职的要求,即最后一天没有上班,雇主可以计算员工的薪水吗?

2020-02-02 12:37: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下员工工资: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员工主动申请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工资足额发放。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员工离职时办理完所有的离职交接手续后,公司应在手续办理完毕当日给员工核发所有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报酬只要在劳动者实际参加了劳动就应该获得,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不影响合同履行期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获得。
  • 其他情形下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者违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
    劳动者依据上述第1项所规定,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在试用期内以外,在其他条件下,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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