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您好,我想要离异!想问办结婚证的名字是之前在娘家人身份证件的姓名!但是之后统计分析户籍亲人把户口簿的姓名改了一个字,给结婚证书的姓名不对该怎么办!

2020-02-02 14:07: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 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结婚证》不同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 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公安机关对姓名变更从严掌握,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姓名。如你所述情况,你需要本人提出申请,持相关有效证明,如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和一些能证明正式使用过你所说姓名的材料,和户口本、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经调查核实报再报县局进行审批。对因经济纠纷等问题正在接受调查的,一律不准更改姓名。   身份证名字怎样改?   
    1、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 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4、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5、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
  • 办理离婚登记是需要户口本的,诉讼离婚不需要户口本。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只有身份证和结婚证是不行的,一定要有户口本。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不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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