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咨询,我老婆骑电瓶车带着孩子,走在右侧非机动车道内,在到家门口右拐弯遭对面逆行电动三轮车刮伤,孩子左侧小腿受伤缝合二十多针。(道路设双向两车道,边上有隔离带,隔离带外侧是非机动车道,左右两侧都有非机动车道)因为当时大量出血,救护车先到,没有等到交警到场就去医院了。现在交警对三轮车主做完笔录,竟然认定我老婆有主要责任,说是我老婆没有避让对面的车辆,还有就是说孩子外婆在医院和三轮车家属争吵,(他们这些家属都是之后间隔有半个小时到医院的,让后把撞人的三轮车骑走了)请问我要起诉交警队的认定是要等责任认定书下来还是怎么办?

2018-09-09 13:5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
    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在进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后,再进行相关的赔偿。
  •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通常来说,标准主要有两点:第一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第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
    综合上述两点可以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进行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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