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人借我2万余元1分2的贷款利息五年了未写还贷时间要了数次也没有钱,第一年的贷款利息给了应该怎么办

2020-02-02 16:3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持卡人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未按时足额偿还信用卡欠款的,持卡人与银行之间构成合同纠纷,不构成刑事犯罪,持卡人应根据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信用卡恶意透支额度达到5000元以上,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
    持卡人不仅要承担刑事处罚,还要交上一笔不菲的罚金。《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为了防止贷款者因遗忘或休息日等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时还款,一般银行都会在贷款到期日之后给予2天的宽限期,在到期日后两天内还款,一般不视为逾期还款,不影响个人信用。
    贷款者需要按时归还银行贷款,若出现连续两个月逾期的情况就会计入个人征信,影响个人信用情况。
    造成信用污点之后就很难消除了,所以贷款者一定要重视个人信用记录问题。
  • 债务追讨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如何催讨失踪人所负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法院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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