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人死了,赔偿了当事人,也写了谅解书,刑事责任最少要关多久?能不关吗?(需要什么条件)

2018-09-09 14:0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祸刑事责任怎么处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 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
    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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