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是成都市金牛区XX人,2012年3月份个人开始购买社会保险,17年10件处理暂停,医疗保险单独购买,当时由于撤销了14年的社会保险,2018年7月份开始获得的失业金额,至今还没有几个月,现在可以补充20年的社会保险

2020-02-02 18:28: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争议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需要向仲裁机关提出申诉,要求劳动仲裁机关予以维护时,就应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是劳动争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关,就劳动争议事项提出仲裁请求的法律文书,也是劳动仲裁机关立案的依据和凭证。

  • 一、办理材料:  《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入职登记表》两张一寸照片《失业证用》。
    二、办理流程: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必须本人持身份证等以上的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和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2、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三、参照《社会保险法》有关条款: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社保办理有2种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参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
    另外,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n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n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n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nn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nn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n需要原单位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p/、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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