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离婚了。我前夫的住处在哪里?如果他不给我补偿他村子里的土地,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2-03 07:47: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土地使用权是否能够分割建议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可以由双方自行协议离婚,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双发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各自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达不成离婚协议,可以有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
  • 精神损害赔偿: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遭受另一方家庭暴力的,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