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时隔13年去世了,医院的死亡证明书丢失了,怎么修复的呢

2020-02-03 10:29: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办理死亡证明 ,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死者单位人事、劳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内容包括:申办死亡公证的目的、用途,申请人与死亡人的关系,死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前住址、死亡日期、死亡地点及死亡原因。
    2 、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3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 如果病人因为医疗事故去世,产生医患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对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那就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可以有医患双方向本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依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主张。
    如果鉴定出是有医生不负责任导致病人直接死亡的或者对病患造成重大伤害的,那么就构成医疗事故罪。中国法律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到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需要如下材料 1,拿着户口本去村委会或街道办出一份死亡证明,写明死者姓名,身份证,死亡时间等内容。 2,带办事身份证和死者所在户口本,及死者身份证,在村委或街道办出的死亡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出死亡证明。
    3,死亡证明只开一次,有两份,一定要保留好,不然以后办与死者相关的事会很麻烦。
  •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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