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以前在一家私人餐饮店打工,辞职后老板拖欠了我两个月的工资一共6000元,找过他们很多次,一直以没钱为借口不肯发放工资,我打算走法律程序要回我的工资,但是当初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工作服也已经上交,以前的工资也是直接给的现金,没有工资卡,只有打电话给对方要工资的录音,这点可以作为证据吗,如果起诉胜算有多大?

2018-09-09 15:47: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如果你去劳动争议仲裁那么需要准备你在单位工作过的相关证明,身份证明。
    工资条如果有最好也带着,不过在庭审过程中这些证据主要都是单位提供的,在劳动争议仲裁当中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
    如果拖欠工资的事实很清楚,你也可以支付前往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个应该会比较快!但是保险的问题还是要先经过仲裁。
    仲裁申请书比较简单,你自己就可以写,如果是在有困难,你可以问下仲裁部门的人,简单一说你就应该会的。
    双倍工资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要向你支付两倍工资,你可以算一下是多少个月。这个规定从08年1月1日后开始有效。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却产生了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