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农村养老保险后,买了个人养老保险。 我不再买农村养老保险了。 你申请了退还保险吗? 保险费可以退还吗

保险赔偿
2020-02-03 13:33: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向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退保指在保单的有效期内,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中途宣告(或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注销保险单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非人身险定期保险单中都订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条款,订明任何一方在到期前注销保险单的条件,以维护各自利益不致因保险合同的继续而受到损害。退保后应退还相应的保险费。如果保险单尚未生效即退保,被保险人原则上可收回全部保险费,但保险人也有权收取最低额的保险费。若属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对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则应按日计算并退还被保险人。  
    1、投保人对保险合同依法享有任意解除权。  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在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依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赔偿投保人的损失或给付保险费。如果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依合同法规定应视为债务人(保险公司)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主要债务,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保险公司迟延履行赔偿义务时,投保人享有两种权利,一是行使请求权,诉至法院寻求救助,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和延期赔付的责任,一是自己行使解除权,自力救济,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剩余保费。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时,保险合同成立。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后,保险合同生效。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如果行使了解除权,投保人可以获得解除后至合同期间届满的保费。当投保人认为保险公司不能正确履行保险责任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解除合同,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2、合同解除并不消灭已经开始的保险责任。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时,保险合同成立。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后,保险合同生效。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在合同解除前保险责任依然存在。投保人缴纳保费后,保险责任开始。  合同的解除并不消灭已开始的保险责任,在合同解除前,保险合同继续生效,保险责任依然存在。保险人对解除合同前的保险事故继续承担保险责任。
  • 劳动者应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个人社保参加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19%,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
    8.5%
    三、个人社保参保需提供的资料
    (一)填报《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及《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二)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三)首次参保人员,属招工或调入入深户的需提供调令(或招工表)的复印件(验原件),属户口迁入的员工,女35岁、男45岁以上的还需提供原迁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
    (四)某某建行、中行、农行、工行之一开立的本人储蓄银行存折的户名和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五)已有《某某市劳动保障卡》或《某某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人员,;申办《某某市劳动保障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
    四、参保办理程序
    (一)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二)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三)持参保需提供的资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四)需办理《某某市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回执。
    五、其它注意事项参保人应于每月21日前在银行托收帐户内存足当月应缴社保费,以防托收失败。如连续三个月托收不成功,社保机构应为其停止参保,若重新参保必须再次申报。

  •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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