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贷款给他人二十余万,提起诉讼后民事判决轮后,由于贷款人负债多,只有轮后,这样的事情有没有什么处理的方法?可否在向高级法院提起诉讼?

2020-02-03 17:13: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 拖欠工程款几年不付的,债权人应该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对债权人产生不利的影响。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拖欠的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为工程承包合同所约定的,或以其它方式所约定的应该付款之日起二年,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在这二年中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且甲方在诉讼中也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将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   两个人签字的欠条,其实质是两个人为共同的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你可向双方或任一方主张权利。   《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连带权利和义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 债务纠纷起诉的法院,法律规定,民事诉讼需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
      如果是牵扯到经济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可以到合同履行地区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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