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有精神疾病! 但是,发现了残疾证! 低保! 需要长期服药吗?国家有什么补助?
-
低保办理流程
(一)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并提供家庭成员户口、收入证明等必需材料;
(二)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并公示;
(三)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对基本符合条件的进行审议;
(四)街道审核,对经社区低保评估小组和低保民主议事会多数通过的进行审核;
(五)区民政局审批,对街道提报的低保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审批。并发《城市居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次月通过银行发给低保金。
(六)公示,对已纳入低保的家庭由社区进行公示。低保家庭分为A、B、C三类,分别每年、每半年和每季度复核并公示一次。对取消的低保家庭,进行停发公示。
-
办理低保并不是按照残疾等级计算的,但可以到当地残联申请残疾补贴。
要办理低保,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申请者家庭户月人均收入要低于户口所在地县区政府公布的低保线以下。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属于城市户口的,则可以到户口所在的社居委申请办理低保,如果是农村户口,则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办理申请手续。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村民,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待遇。
-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