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预售
合同需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税率为1‰,计税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买卖双方各
0.5‰。 公证费: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执行: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
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
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收取
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收取
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收取
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收取
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
0.01%。 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
2.5‰-4‰,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