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背叛了我,我发现他没有离婚。他给我写了一份保证书。如果他再出去,他不会带任何个人物品。要求公证合法吗?

离婚
2020-02-03 20:51: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夫妻双方有自愿的协议,一方出轨,就要净身出户,这个协议是有效的。
    法律上对于有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时是少分财产。净身出户的极少,因为至少要保障一个基本生活的标准。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则可以由双方协商,不能够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依法确定。
  •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综上,离婚协议公证应当提交相应材料,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不过,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婚姻关系宣告解除。而公证并不是婚姻关系解除的必备条件。公证的好处是可能在日后法院审理案件中,给法官更大的参考倾向。
    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这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己。
  • 你好,首先法律上不存在净身出户,就算您真的有出轨情节,最多是在财产分割时少分一些,至于孩子的抚养费是双方均分的,并非一人承担,而且抚养权的问题也不是他一方说的算的。其次,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不成可以再考虑诉讼离婚,我建议您现在来电,说清楚具体情况,帮您分析一下您自己只可以争取的大概利益,保障您的权利,毕竟离婚后自己还是要生活的,而且还要支付抚养费,没必要大度到净身出户的。
  •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给予补偿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
    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