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法人私自对外开放签订减少零售价,降低了别的公司股东的盈利如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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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3 20:49: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本行法人代表将所持股份转让他人的,受让人必须具备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转让双方在转让前应向本行董事会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符合股东资格条件的,经本行董事会及其授权机构审查,按规定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股份变更手续。
  • 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诉讼是股东直接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被告提起的,要求其赔偿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对股东造成的损害的诉讼。
    《公司法》第22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 企业法定代表人虽然代表着企业从事各项活动,具有整体意志的属性。但同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本身是自然人,作为自然人有着自己的个人利益,有着为私利行事的可能。当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着整个企业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时候,很难追究其作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
    因为当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企业与其他主体发生法律关系的时候,民事责任是由企业来承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企业的代言人而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