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叔叔在没有配偶、孩子和父母的情况下在建筑工地意外死亡,能得到多少赔偿
2020-02-03 22:2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配偶去世
房产继承
顺序要遵守的法规: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拥有:
(1)薪酬、奖金,指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边的薪酬、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方针性收入、补助;
(2)出产、运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边从事出产、运营的收益;
(3)常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边具有的常识产权的收益;
(4)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是指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边因承继遗产和承受赠与所得的产业。
遗产
继承人
死亡后,其子女是否享有父母的
继承
权: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 只有在
被继承人
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 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 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 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五、 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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