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驾车和其他车产生高速追尾,我追的别人。我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我负伤住院治疗。如今车险公司已经开展索赔,我的车险公司说有一个无责赔付,必须另一方的车险公司也就是说无责的一方开展赔付。我的车险公司这类叫法对不对?

2020-02-04 01:45: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可以让交警部门通知双方,让交警主持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可以等治疗完毕后起诉;虽然现在也可以起诉,但是并不能马上解决医药费的问题,而且只能主张已经发生的费用,另外这时能够收集到的证据对你起诉不利;如果没钱治疗的话只能找对方的保险公司、找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尽快起诉申请先予执行。 保险公司拒赔的话,受害方可以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起诉处理。
    也可单独起诉保险公司,但是不好证明交通事故的发生;起诉中需要调对方车辆的三证一单,事故认定书以及证明各项话费的发票。
  • 保险赔偿是当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给予的补偿。其金额的计算通常有如下方式:
    (1) 比例责任赔偿方式,即按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2) 第一险赔偿方式,即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3) 限额责任赔偿方式,即只负责赔偿投保财产的损失与约定的限额标准的差额部分。实践中,西方保险企业大多采用第一种方式,我国则采用后两种赔偿方式。保险赔偿原则 保险赔偿原则有时也称损失补偿原则。保险赔偿作为财产保险活动的最后环节,是保险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核心内容,是财产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的直接体现。   损失赔偿原则是指在保险标的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赔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或者以实物赔偿、或修复原标的。
  •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汽车追尾保险理赔的步骤:
    (一)明确责任若肯定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二)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三)定损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并给您一张《定损单》。注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四)修车
    1、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五)开事故证明修完车后,带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结案后,您得到一张《事故证明》(盖交通队公章),并拿回自己被扣证件。
    (六)递交单证《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七)领赔款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 保险公司的理赔是根据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来确定的。全责的一方要赔偿无责方的所有损失。要是对等责任的话,损失没有超过交强险范围的,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出交强险范围的,就是一人一半的赔偿了。
    例如:两车发生碰撞,交警裁定对等责任,双方车损都在2000元以下。那么就是双方的保险公司互相赔偿对方的损失。但如果车损超过2000元了,超出的部分是一人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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