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x上借了2000期限是一周的借款减去了600利息,但是现在我犹豫没有钱到期的是一天100利息。 这是普通的贷款利率吗?

2020-02-04 08:30: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超过两年没有起诉债务人,且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或者即便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祛除该影响后仍然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在庭审之中债务人是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的。如果人民法院认定了超过诉讼时效,这必然导致债务人无法实现维权目的。对于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则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债务人随时可以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约束。
    4、诉讼时效届满前六个月,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诉讼请求权,为诉讼时效中止,在中止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时间继续计算。
    5、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请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在中断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时间重新计算。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35条、138条、139条、140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6条
  •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我国,根据借款合同出借人的不同,可以将借款合同分为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所谓民间借贷,通常是指自然人之间的为了互助互济而签订的借款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通常具有下列特性:
    (1)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生效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外,还要求实际交付货币。
  • 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即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欠条上利息多少的合法的吗,借条上写利息是合法的,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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