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个公司上班了一个星期,没有签劳动合同,只是办了入职手续,给了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地址,以及朋友及家人联系电话, 而且现在手头上有一个项目在做,现在感觉这个公司不适合自己,不想干了。 只是打算用电话或email的方式联系他辞职。 会带来什么后果吗? 因为我现在手上有个项目在做, 我走了就没人做了, 他们跟别的公司这个项目的合同也快到期交货了。。现在走他们有权告我吗??? 声明!并不是我不负责,只是因为有很多事情他们本来说这样做如果我不会就用个最简单的方法做,后来我做了 叫我几天之内做完,也完了, 突然又说这样不行,要做好看点。叫我星期6 星期日在家里做好, 受不了这样的工作压力,而且刚毕业。 我做的是网站开发, 一个人独立开发一套程序 实在是受不了这么大的压力

2018-07-01 20:3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 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时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
    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
    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
  • 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
    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
    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主张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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