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再婚,有一个儿子和一个没有孩子的妻子,她起诉我离婚,并想分割财产。我不想离婚。在对诉状进行听证后,我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分割财产,因为我很兴奋。因为房子是用婚前占用土地的补偿建造的,法院宣布我可以食言,不想离婚。

离婚
2020-02-04 10:37: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商离婚和诉讼离婚,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则只能诉讼离婚。
    离婚财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1、如果你提交给法院的送达地址准备无误,一般立案后一个月之内对方会收到起诉状及开庭发票.通常邮寄送达,地址不准备也可电话通知被告来取,邮寄不到或电话有误或通知不取,法院可采取公告送到方式。
    2、一般开庭时间在立案后的40-60日内。
    3、对方无正当理由很难拖延开庭时间的。
    4、对方如有家暴,应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可据此支持原告离婚主张。你可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及协助维权。
  • 结婚后的收入归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财产分割应以共同财产为基础分配。如老人在婚姻存续期曾为共同财产的获得有付出,离婚时可用共同财产给予相应补偿,否则,共同财产只应有当事双方分割。
    赡养老人是彼此个人的事情。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