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套房子 已经更名过户到我名下 现在就最后一步 等银行放款了 那时候说我首付不够监管的 中介说借给我5万元 房子成交价是47万 我首付9万贷款38万 中介借给我5万 现在冻结状态为14万 房主现在不把中介的5万还给中介怎么办?钥匙也没给我 现在给房主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 拒绝联系 我该怎么处理下请问您

2020-02-04 14:50: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贷款未还清不能办理过户。
    办理房屋过户可通过以下方式:
    1、双方到房屋交易中介公司来处理。中介公司可以用钱帮他还债,然后把房产证要回来办理过户手续。
    2、办理预告登记过户。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3、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像对房屋这一类进行更名过户,需要去房屋管理局或房屋交易中心。首先,我国的不动产采取登记制度,并以法律条文确定,《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房屋属于不动产,故必须在登记机关有备案方可。其次,房屋作为不动产,不论是买卖还是赠与等处分行为,也需要在登记机关登记在册。
    《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再次,房屋登记部门一般是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而各地多设有房屋交易中心来供市民办理房产《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最后,在买卖或者赠与的书面合同中应当载明约定的事项,以防止某一方违背契约精神,以保证自己的权益。
  • 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中介就是帮忙办事并收取费用,如果你自己熟悉交易程序,又有这方面经验,当然可以不用花这个钱哪,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房屋交接的方式及时间,室内物品设施的协定等。
    单纯的过户手续都是固定流程,没有哪个公司会给自己找麻烦,这方面一般没什么问题。一般过户流程为:购房资质审核、交易双方纸版签约、经纪公司网上签约、交税、过户。(其中穿插房款支付,房屋交接,若需要贷款还需要房产评估和银行面签等)
  • 委托人委托中介机构购买或出售房屋,多数是因自身对相关法律、政策以及实际操作的不熟悉,而相信中介机构的专业性,以能够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这种认识基于中介机构进行的专业审查,主要是对方当事人的身份及所买卖的房屋进行严格审查。一般认为,中介机构的审查义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房屋产权状况审查。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人问题,房屋使用年限问题,房屋是否具有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限制出售因素的情况,是否具有查封、抵押、居住权等权利负担或者权利瑕疵等。
    (2)房屋使用现状审查包括房屋实际居住人、承租人情况,房屋装修情况、水、电、物业服务费、供暖费交纳情况等。
    (3)当事人委托资格审查。在签订合同时,房屋产权人或者购买人委托的代理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代理权限。
    (4)购房者资格审查问题。在当前限制购房的调控政策背景下,只有满足户籍、纳税、已有房屋数量等一定条件的人群才具备购房资格。33]购房人的资格问题成为房屋买卖合同能否实际履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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