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公司将工程承包后转包给了B公司,B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包工头”,“包工头”以A公司的名义施工,我受雇于“包工头”。去年我申请过与A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我与A公司没有劳动关系驳回我所有的请求,今年我拿着“包工头”以A公司项目的名义写给我的《工资结算单》,上面盖有A公司项目资料章,向法院起诉,诉请A、B公司与“包工头”共同支付拖欠我的工资。
一审法院判决:“因我与A 公司 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已经仲裁裁决驳回,我系受雇于”包工头“个人从事劳务,在本案中亦选择按一般债权、债务关系主张权利,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我主张要求A、B公司承担偿还工资债务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法院以认定他们之间是转包。
这样的判决对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4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包工头”为个人承包经营者(也就是实际施工人)拖欠我劳动报酬,给我造成损害。A、B公司不承担责任吗?

仲裁
2018-09-09 19:0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拖欠我的工资并且辞退我,关于确认劳动关系讨薪方面的问题: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符合上述特征,则依法双方应当存在劳动关系。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关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搜集并提供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文件,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材料。
  • 正确的做法:首先保留证据,你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还有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等等一定要留着,以后有用。
      首先劳务工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其次你与劳务公司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最后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 首先,要知道谁支付工资,一般的建筑工程都有发包方、承包方、劳动公司、包工头。包工头给不了钱,可以找劳务公司。如果工程因承包方和劳务公司之间有问题,工程款不能及时向劳务公司结算,工程的承包方也有义务支付工资。
    被拖欠工资后,找包工头、劳务公司和承包方都可以。
    另外讨薪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劳动监察、诉讼等途径。一定要保管好工资欠条、出勤记录、或者其它凭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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