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我死了,我爸爸只有我女儿,能拿到独生子证吗? 农村户口

2020-02-04 16:4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同样符合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 没有遗嘱就是法定继承,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婚前财产跟夫妻共同财产不一样,婚前财产是整个作为遗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先要分出一半来作为妻子个人所有。
    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办独生子女证的主要流程:
    1.本市户口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一般程序

    (1)女方去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2)待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初步审批通过后,带着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到女方户口地址所在的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按规定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

    (3)审核完毕后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报批,按规定应该在接收到申请表次日的30天内审核完毕。一旦符合条件,即可发放《独生子女证》。

    注:无单位的情况下,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

    2.丧偶&离婚情况下的办理程序

    (1)到一方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2)待一方所在单位初步审批通过后,带着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到户口地址所在的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按规定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

    (3)审核完毕后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报批,按规定应该在接收到申请表次日的30天内审核完毕。一旦符合条件,即可发放《独生子女证》。

    注:无单位的情况下,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

    3.特殊情况办理程序

    当夫妻双方户口在本市,而子女户口在外地时,需要子女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本村户口”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