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用公积金买房子已经四年了,现在想退休可以不支付公积金吗?

2020-02-04 20:48: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买房子是不能公积金贷款的,但可以作为商业贷款的资质证明。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 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 离职之后,劳动者可以将公积金取出。一般来说,凡属单位正式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时,单位须对个人申请书审批盖公章,应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带本人相应支取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相应支取业务。

    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符合中心支取规定的,可由本人凭个人的有效证件及相关手续的原件、复印件到中心直接办理相应支取业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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