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丈夫早已离异,他的企业从2018的12月给他们交的社会养老保险,2019年8月23号他过世,小孩2019年16岁,我想问一下个人社保哪一块能给小孩赡养费和丧葬费吗,大概多少钱?

2020-02-04 21:33: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非退休的被保险人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转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同时被保险人的遗属可以申领丧葬费及抚恤金,均按被保险人死亡时参保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发给。
  • 关于丧葬费的知识内容。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1、《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费和抚恤金补助问题的通知》   
    一、丧葬费的补助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丧葬费补助金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4、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通知》   
    一、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丧葬费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发给。
  • 一般是对方收入的20-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在与离婚之诉一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被抚养人尽管未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但是是法院审理的抚养法律关系中的抚养费的权利人,故而是具有抚育费给付义务的“对方当事人”。依法享有以自己名义申请执行抚育费的资格。
    否决其具有原讼中的当事人地位,就是确认了在特定条件下被抚养人依法获得的民事权利,国家剥夺其司法救济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