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朋友以我的名义在银行贷款十万元。 他给我写了是否有法律上的利益。 公正地去吗

2020-02-04 22:11: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
      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
      
    1、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能证明债务的证据,包括欠条(借条)、双方间的协议、往来记录(交货单据、付款情况等)、催讨记录等。
  • 18岁以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已经尽到,以后就是子女最父母的义务了,可以申请断贷或者再次在其他银行申请小额贷款或者将自己的贷款再次改每月的贷款额度,但是时间也相应加长!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对18岁后的子女也没有任何经济上的义务。
  • 欠条构成诈骗罪的情况不多,因为欠条里的款项还不是欠条持有者固有的,本身就是一种期权,还谈不上诈骗,比如,欠工程款、欠工资、欠赔偿款、欠劳务费等等,即使跑路都谈不上诈骗,只能说是躲债,只能说是“老赖”。只有欠货款可以构成诈骗罪,诈骗的是货而不是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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