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福建工地,左手骨折,但没有截肢,手术后手不能工作,工地应该怎么赔偿?

2020-02-04 23:23: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鉴定标准(十级标准)(GB/T16180—1996)第十级工伤第14条,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为十级工伤。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1、要结合手术前的风险告知书,以及手术同意书的相关内容来判断医院方的责任。
    2、在院方有责任并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要看是否影响了主要器官功能等。
    3、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鼻子是人脸部器官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损失肯定是要赔的,而且律师费一般也是支持的。
    4、如果过程中,有医生和医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那即使是正常手术风险,院方也有赔偿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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