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个男人纠缠着我…我和他不在一起…他在网上诽谤我…伤害我的名誉…精神受到打击…结果很严重

名誉毁谤
2020-02-05 04:2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恶意诽谤,影响公司形象,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刑法》第221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其立案标准: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②造成恶劣影响的。
      对于尚不造成或者损害较轻微的,可追究其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而不以犯罪论处。
  • 搜集证据报警处理或法律起诉。依据: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立案标准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 1、在网上擅自发布他人照片,并进行诽谤的,属于违法行为。
    2、被害人在遭到他人诽谤后,可以直接联系发贴人,要求其立即予以删除。
    3、发贴人拒不删除的,被害人可以向网站管理方表明身份,说明情况,要求予以删除。
    4、发贴人拒不删除,网站管理方经告知也不删除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发贴人、网站管理方停止侵权,删除帖子。对于造成影响的,还可以要求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物质或者精神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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