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最初购买的房间签署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如果开发人员在建设过程中逃跑,这种情况会怎样?

其它
2020-02-05 05:1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期房购买流程、购买期房的流程
    1.签订认购书。
    2.签订买卖契约。
    3.预售登记。
    4.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
    5.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
    购买期房常见问题:
    1.购买期房是不是要先签合同并支付一定的定金。

    如果先预订期房的话,一般应先交纳定金;如果直接签订购房合同, 也可以不交定金。
    2.余下的期房房款办理按揭,是不是要等到楼顶封顶之后才可以?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房款后,再申请办理按揭贷款,以个人名义买房可以申请按揭贷款。

    3.如不需要按揭,余下的房款一般要到什么时候支付给房地产公司?
    支付房款可以一次性付款,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也可以分期付款。
    4.以个人买房,以后小孩的户口可以不可以迁过来。

    房子取得产权证后,即可办理孩子的户口迁入手续。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新政下怎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合同

    是否属于合法建筑

    查看对照自己的房屋建筑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能对抗第三者的主张;若没有法定的产权证书的话,是否有规划建设许可证?是否有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有买卖合同?等等,并抓紧时间补办产权手续;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
    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入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
    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
    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