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熟人,对我两次诈骗未遂,第三次诈骗7万人,据听说他是赌博用的,到现在为止还欠着约300万人的债。

2020-02-05 07:5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以赌博为名,行诈骗之实,比如参赌一方在赌具中弄虚作假,或者采用黑话、暗语为号,诱骗另一方与之赌博,诈骗对方的财物的行为应构成诈骗罪。因为构成赌博罪要求决定输赢的偶然事实必须为共赌者所不预知,如为共赌者一方所预知,而参赌对方毫不知情,则预知胜负的一方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特征,应以诈骗罪论处。
    遇到此种情况可以去公安机关报警,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 冒充熟人进行诈骗,这种短信不能避免。只要自己不要上当受骗就可以了。不过,最近打击力度非常大,这类案件有希望大大减少。《两高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1。
    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具有上述情形,数量达到相应标准十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 诈骗未遂以诈骗罪定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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