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企业辞退,企业说要是同意辞职,提辞职的时间8月,9月到時间,企业人事部门同意会派发8月业绩考核,有音频,假如不派发能否提起诉讼

刑事辩护
2020-02-05 08:43: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不构成伤残的职工辞退与普通劳动者无异,五至六级用人单位不得辞退,七至十级伤残工伤职工没有法定过错不可以辞退。鉴定为五至六级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应当按照所在省市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话,需要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此公司开出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的条件,否则就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不能离职,是不合法的该条合同约定也是无效的。
    劳动者离职有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既然因病和非因工负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如不能获得经济补偿显然有失公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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