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买卖合同没有起到法律作用。

其它
2020-02-05 11:29: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违约责任要对方预期不履行时才开始计算,所以只是满3个月,现在最好还是等2个月,但是前提是你要知道出售方的地址和财产信息,防止将来起诉时无法送达或者宣判后无财产可执行。当然,假如你还有尾款未付的话还是有一些保证的,但是估计尾款不会超过5%。
    2、假如可以证明对方手机空号是为了逃避履行后续义务的话,可以安装预期违约,提前提起诉讼,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办理。
    3、中介没有违反你们之间签订的居间合同的话,一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除非事后证明中介和出售方恶意串通损害你方的利益
  • 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需要审查转让人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实体权利,无权处分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将导致合同无效
    1、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卖房屋的:应注意审查出卖人是否与房屋产权证或者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文件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2、委托或代理出卖的:应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转让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卖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共有房屋出卖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证明材料。
  • 如何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解除  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则买卖双方的合同解除。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超过半年或者一年仍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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