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危险驾驶罪“从事校车业务”怎么理解的?假如是不具备校车资格的车辆,用于接送学生且严重超载,是否可以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

2018-09-09 21:29: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危险驾驶是指在道路上危险驾驶机动车,如: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只有拘役的刑罚,最低一个月拘役、最高六个月拘役。这指的是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下。
  • 危险驾驶罪的罚金如何选择金额,这个在法律中还真没有具体规定,其裁量权真就属于审判法院,罚金数额则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其违法情节、承受能力、适格的惩诫效果等因素而权衡裁量,少则1000元,危驾罚金也有12000元的判例。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而这里的罚金是需要按照《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确定的,而具体的罚金数额则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 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