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门闹事打人,我把他打伤怎么判。经派出所调节到一方家去解决问题,但对方又动手,我打了他该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18-09-09 22:16: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动手打人有一定的过错,如果没受伤,各自根据过错程度责任,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伤情严重建议及时报警,由警方来处理,构成轻伤以上涉嫌刑事犯罪。不服可以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一报警二验伤三收集其他证据,如果伤情不重可以在派出所主持下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主张有关损失。 如果伤情严重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 故意打人致伤应当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一般伤害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 发生有人上门闹事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受害方可及时报警,由警方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案件性质 。一般属于治安案件 ,可以通过调解处理。调解不成 ,由公安机关依法治安处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