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的生孩子要罚款吗?我的第一个孩子因为没有结婚证明,和我的前夫分手了。 现在有了我的丈夫和孩子。 他领到了结婚证明书。 我想在那里结婚。 他的初婚没有孩子。 现在我和他有了第一个孩子。 做准生证明书,说可以付钱。 这笔钱不是未婚生育惩罚的钱,而是用来制作准生证明书的钱。 就这样交准生证明书吗?

2020-02-05 15:19: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香港或国外可能没有这样对应的部门能够提供这些证明,解决的办法就是带你老公去公证处开一个证明,公证处作这样证明的人很普遍,办起来也不复杂。开好的公证证明本来就是中英文对照的。
    然后你拿着你这一部分的户口本之类的资料,和公证书去计生办就可以办好了。在中国注册结婚的,不是在外国。我想如果你们是在国外注册结婚的,可能还需要一份国内也承认的婚姻有效证明。
  • 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在法律上,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
    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孩子的户口上哪一方家里。因为这关系到交罚款的问题。如果现在小孩上户口打算随父亲户口所在地上的,要先跟母亲上了当地户口,缴纳了罚款上了户口之后才能申请转到父亲户口所在地,这样的话还要再一次缴纳罚款。
    2
    在当地的街道和村委会开证明然后在出生医院开出生证明
    3
    携带好孩子的出生证明去计划生育办公室缴纳罚单。罚单的金额各种地方都不相同
    4
    携带好计生部门非婚生育处罚单证,一方(上户方)户口簿,和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签章的上户申请书去公安局进行上户。
  • 1,未婚生育的,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罚款等法律处罚的。
    2,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又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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