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向您请教一件事儿,我叔叔正月十六打算盖房,因为邻居家的房檐占了叔叔家12公分,所以盖房子时为了两家房檐对齐,叔叔的房子只能往里挪12公分。正月十五叔叔去和邻居沟通,就是想让邻居知道他们家的房檐超盖了12公分,叔叔家要盖的房,会少12公分。哪里知道,对方不仅不听,还抵死不承认,说的话特别难听。他们家的亲戚还先动手打了我叔叔,他们两个人打我叔叔一个,我叔叔拿拳头打了对方一个人的眼睛,而且对方眼睛出血了。对方现在到处开证明,把病情说的特别严重,要我叔叔赔偿20万,还扬言告我叔叔。请问,我叔叔是不是属于正当防卫,他有过错吗?如果两家打官司,谁会胜诉?万分感谢

暴力伤害
2018-09-09 23:1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1.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因为正当方位而给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防卫过当,需要在过当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正当防卫中也会考虑涉及是否防卫过当,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为正当防卫可以不用承担责任,但是如果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 正当防卫构成有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针对不法的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是防卫人主观想象或推测的;   
    3、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4、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本人或他人的权益;   
    5、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实施;   
    6、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如果没有以上四个条件为前提,就不是正当防卫行为,行为人也不能以此作为抗辩事 由,行为人应当以自己名义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能以正当防卫作为免责抗辩事由,免除该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什么是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所谓必要限度应以制止不法侵害、保护法益的合理需要为标准。   一方面要分析不法侵害行为的危险程度、主观的心理状态、以及双方的手段、强度、人员多少与强弱、在现场所处的客观环境与形势等;另一方面应权衡防卫行为所保护的法益与所损害的利益之间不能悬殊过大,不能为了保护微小权益而造成不法侵害者重伤或者死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