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在对工伤进行劳动能力评估时,必须在医疗结束后进行吗?如果我没有能力先工作,我可以申请医疗吗?

2020-02-05 17:08: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工资应发的平均工资支付工伤基数,该基数与社保的差额部分由单位承担赔偿。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
    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 治疗期间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对于劳动能力的鉴定,一般需要等伤情稳定之后,才能进行鉴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怎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由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办事机构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的等级鉴定,包括:
    (一)因工致残或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二)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停工留薪期需要超过12个月以上的确认;
    (三)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确认;
    (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
    (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六)委托鉴定。
  • 社保中包含工伤保险的,公司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存在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社保中没有工伤保险的,一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