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了意外保险,作为投保者,投保者所领取的保险赔偿金是投保者的赔偿金吗

2020-02-05 17:55: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本人,也可以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雇佣关系,或者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存在债权和债务关系,或者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存在法律认可的继承、赡养、抚养或监护关系,或者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存在赠与关系,或者投保人是被保险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法律所认可的其他人。"

  • 1、“医疗事故”属医院医务人员诊疗过程中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造成功能障碍的。出现这种事情,根据2002年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没有保险,一样会得到赔偿。
    2、一般意外险身故金与意外医疗的比例是10:1,也就是30万对应的是3万,因为这是精算师根据身故、意外医疗的出险比例算出来的,所以险非有特别约定或者团体险种,你所说的这种比例的意外险较少见。
    3、但是如果是意外身故与疾病的住院医疗那么是没什么关联的,只要你付保险费,你说的这些都可以有。
  • 保险赔偿需要根据所购买的险种而定,例如人身险可以得到多份赔偿吗?
    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财产险中保险公司有代位求偿权。
    财产险具有补偿性原则,即保险赔偿以弥补被保险人损失为前提,保险赔偿不能让被保险人从中获得额外利益,否则这就会刺激人们以购买保险作为牟利的手段。
    因此,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在其赔偿限度内就取代了被保险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有权向造成损失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原因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履行了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在其赔偿限度内就取代了被保险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有权向造成损失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
    人身险不适用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保险公司也没有代位求偿权。
    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即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赔偿,也不妨碍其依法向侵权人请求赔偿。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享有侵权赔偿请求权和保险金请求权两项权利。
    因此,人身险中代位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享有侵权赔偿请求权和保险金请求权两项权利。
    保险法第六十八条对人身保险作出明确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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