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丈夫婚前买了一栋房子,只是在他把收据换成我自己的名字之后。这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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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两种情况:
一个是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可由开发商直接帮助办理更名手续。开发商会经过房产局重新鉴定
合同的产权人。这种情况比较简单。
另一种情况是办理了房产证的,这里面还分两种情况:
结婚的,就可以直接更改为一个人名字,如果没结婚的,以重新交易过户为准。
这里面涉及的财产问题就比较复杂,一般以出资的证明来断定财产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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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那么应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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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
(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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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