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必要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进行伤残鉴定吗

2020-02-05 18:33: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要注意记录现场,互换资料,及时报警,并且要及时转移人员。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大小来确定。 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
    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出现的意外事件。
  •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只要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一定工伤津贴。  
    一、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不过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我们知道,即便劳动者在交通事故手上认定为非工伤,用人单位也不能因此而解雇员工,否则要作出赔偿。  
    二、交通事故中受工伤,赔偿分主次  
    1.赔偿对象:劳动者受伤的赔偿和工伤待遇的支付,应当由处理交通事故机关认定的事故完全责任人,即交通事故的肇事者。然后,用人单位再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支付工伤待遇。  
    2.赔偿内容:由于是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所以先要按照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先行处理交通事故。因此肇事责任人按照规定应当向受伤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在按照以上项目赔偿后,用人单位再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支付工伤待遇。  
    3.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1)劳动者在获得实际赔偿前,用人单位可先行垫付相关的工伤待遇。如果劳动者获得赔偿后,则应将垫付的费用还给用人单位;不过如果劳动者所获得的赔偿低于相关工伤待遇标准的部分,应由用人单位予以补齐;  2)如果该职工及其所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有关的工伤待遇按当地的规定执行;如果该职工及其所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的工伤待遇则由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  3)如果劳动者因受伤致残引起工作岗位变化而造成工资降低时,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在职伤残补助金。其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90%。
  • 您好,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4肋以上骨折构成十级伤残,所以您左侧第
    10、11肋骨骨折,不构成伤残。 左侧耻骨上、下支及左侧骶骨粉碎性骨折,造成日常活动部分受限,可以构成八级或者九级伤残,您可以待治疗稳定后委托律师事务所代为申请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 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 通常伤残鉴定的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交通事故类属于侵权损害类型的手上,因此其伤残鉴定,需等到受害人功能恢复到稳定的状态。
    但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向法院起诉维护民事权益的时效为一年,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的,受一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