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跟我要离婚期间,她在娘家,我在外地工作,后来我奶得病去逝,我一直打她电话不接,到丈母娘家想接我女儿参加我奶的葬礼,丈母娘家一家人不肯,发生口角之后我也回去了,第二晚上妻子带家人和亲戚砸我家大门,把大门都砸坏了,这个犯不犯法,能要求理赔吗?我们现在已经离婚了

离婚
2020-02-05 21:05:4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