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别人欠我钱,总说还没有,这钱不知道怎么来!因为没有一次,更麻烦的时候没有债。

2020-02-06 00:5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民间借贷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要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应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1)债权人未按合同的约定事先占有对方财产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2)如果债务人的侦务与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的财产无关,则不能发生留置权。
    (3)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限,也不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因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才有正当行使扣押权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必要性。
    若债务未到展行期,债务人仍有可能在此期间内履行债务,没有扣押的必要。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承接对方的工程,与对方之间建立了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或承揽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有义务按约定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方拖欠工程款未按约定期限支付,构成合同违约,您有权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赔偿利息损失等违约责任。
    向您出具了书面的欠条,载明了欠工程款的内容,可以证明案件有关事实,如果向人民法院起诉,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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